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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
目 录
1 总则 附图1 晋江市燃气行业主要企业安全风险分布示意图
附图2 晋江市Ⅱ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分布示意图
附图3 晋江市燃气管网布置图
为规范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升级,提高应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公布,2007 年1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正,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8]第四号颁布,主席令2009年第六号、2019年第二十九号、2021年第八十一号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8 号)
(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反恐办关于印发〈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的通知》(建城〔2016〕203号)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
(1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1 号)
(15)《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16)《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2018年1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17)《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改)
(18)《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闽政办〔2015〕132号)
(19)《福建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闽建城〔2008〕62号)
(20)《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政文〔2006〕388号)
(21)《泉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泉政办〔2020〕38号)
(22)《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泉政办〔2022〕44号)
(23)《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4)《晋江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弘扬生命至上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首要原则,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及对环境的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5)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本预案适用于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行业发生下列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适用于晋江市城镇燃气在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由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衍生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适用于晋江市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适用于晋江市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前期处置;
(4)适用于超出晋江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
(5)适用于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液化石油气的槽车(船)运输,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以及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本预案属于《晋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处置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
(2)本预案与泉州市级的《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有衔接、联动的关系。《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服从泉州市级预案,市燃气应急指挥部配合泉州市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在本预案启动后,各地应配合晋江市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各燃气企业制定的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在本预案启动后,各燃气企业应配合晋江市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6 事故分级
在城镇燃气行业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灾难,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对应上述事故等级和响应等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具体见下表。
表1-1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响应分级表
预警和响应级别 |
事 故 程 度 |
Ⅰ级 (特别重大燃气安全事故) |
在城镇燃气行业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灾难,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事故态势发展特别严重的。 |
Ⅱ级 (重大燃气安全事故) |
在城镇燃气行业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灾难,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
Ⅲ级 (较大燃气安全事故) |
在城镇燃气行业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灾难,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
Ⅳ级 (一般燃气安全事故) |
在城镇燃气行业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灾难,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的。 |
注1:上述内容中所列数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注2:上述内容中所称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注3:当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
晋江市辖区范围内的现有液化石油储配站8家,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共有87个(详见附件6)。晋江市的天然气场站(含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共4座、加气站共1座、高压次高压燃气管网78km、中压燃气管网953km、低压燃气管网886km。晋江市区城镇燃气管道采用以中、低压两级管网系统,小区域调压站与楼栋调压相结合的供气方式向晋江市供应天然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晋江市城镇燃气行业中涉及的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晋江储配站、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晋江门站、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罗山调压站、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内坑调压站、泉州市新奥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晋江美旗城加气站和8家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均为安全防范目标。
晋江市城镇燃气行业主要涉及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由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还涉及高压、次高压、低压管道输送气体,在生产、储存、输配、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可能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合分析国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案例,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燃气使用方法不当、燃气设施故障、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雷击等自然灾害影响是导致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燃气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燃气安全事故往往会引发其它突发事件,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
晋江市城镇燃气行业主要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低温冻伤、触电、车辆伤害等。
表2-1 晋江市城镇燃气行业风险
序号 |
类别 |
事故类别或危险、有害因素 |
1 |
天然气气化站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压力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其他伤害(噪声危害、采光照明不良)、自然灾害等 |
2 |
天然气门站、调压站 |
火灾爆炸、压力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其他伤害(噪声危害、采光照明不良)、自然灾害等 |
3 |
天然气加气站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压力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其他伤害(噪声危害、采光照明不良)、自然灾害等 |
4 |
城镇燃气管道 |
火灾、爆炸、泄漏、压力管道爆炸、自然灾害等 |
5 |
液化石油气场站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其他伤害(噪声危害、采光照明不良)、自然灾害等 |
6 |
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其他伤害(采光照明不良)、自然灾害等 |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一旦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等事故,将对周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这将威胁城市公共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参照《晋江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结合我市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晋江市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场站进行生产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如下表:
表2-2 晋江市城镇燃气场站风险等级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型 |
风险等级 |
备注 |
|
1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晋江储配站 |
天然气气化站 |
较大风险 |
橙色 |
四级重大危险源 |
2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晋江门站 |
天然气调压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3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罗山调压站 |
天然气调压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4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内坑调压站 |
天然气调压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5 |
泉州市新奥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晋江美旗城加气站 |
天然气加气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6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7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8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9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10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11 |
福建省晋江厦华石化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较大风险 |
橙色 |
三级重大危险源 |
12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一般风险 |
黄色 |
|
13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较大风险 |
橙色 |
四级重大危险源 |
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办”)、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市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等。
成立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晋江市政府处置燃气安全事故专项指挥和协调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根据事故救援情况,可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
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协调驻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工作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协调、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分管领导兼任,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负责市燃气应急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
(2)利用各种信息报送途径,及时掌握、分析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
(3)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4)及时提供事故灾难及救援的相关信息,按要求上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5)完成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下,其他有关部门参与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
(2)市人武部:根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协调驻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援助行动和灾后重建工作;
(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修)晋江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应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救灾物资调配;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合相关专家意见,提出应急救援抢险方案。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传达泉州市、晋江市政府领导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意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组织、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跟踪督促落实。
(4)市应急管理局: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负责应急物资的组织和调集。
(5)市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应急建设资金、能源、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通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工作;负责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交通畅通。
(8)市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的困难对象及时给予救助,做好遇难者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等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职工及参与应急救援人员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1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事故现场测绘工作,根据抢险的需要提供事发地的区域地形图、所辖范围的地上及地下基础设施等相关资料。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
(13)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救治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事故伤亡、中毒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医疗机构配备医疗救治需要的特种药品和特殊救治器材。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伤亡人员的搜救工作;负责扑灭火灾,控制物质泄漏、扩散的事故现场,以及洗消工作。
(15)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
(16)市气象局: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负责行业安全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工作。
(18)市供电公司:负责为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9)通信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0)燃气企业: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及城镇燃气保障工作;第一时间调集本单位燃气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协调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与市燃气应急办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特殊情况下组织群众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免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由省、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长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室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为应急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协助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应急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下设的若干个专业处置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环境保护组、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物资和经费保障组、人员安置与生活保障组、技术支撑组、通信保障组、善后工作组、舆情新闻信息组。
同时包括各种类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专职抢修队)、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专职抢修队)、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
主要职责:根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处置任务。
主要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组成,根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安排,有序依法参与应急救援行动或其他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单位)应急预案,并与上位预案进行衔接,组建本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燃气用户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预警和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事件发生后开展燃气安全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听从指挥,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援。
3.9 事故发生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要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如实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工具;落实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现场相关人员执行应急处置工作,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3.10 现场指挥部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专业处置工作组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
现场总指挥一般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委派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事发地县级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10.1主要职责
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与事故有关的各部门(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10.2专业处置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指挥官指定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担任。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市燃气应急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配合,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联络员负责联络。
主要任务:负责协调救援队伍、设备与物资的调集,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间的联系协调,协调危险因素分析和具体处置方案制定,负责做好下情上传与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向市政府和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
(2)抢险救灾组
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员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专兼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专业抢险队伍、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等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工作,工作范围为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不包括撤离周边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危险场所,抢修道路、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等。
(3)医疗救护组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成员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级医疗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按照“就近就快、专业对应”的原则,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快速检伤分类、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伤员的转送工作。以及伤员伤情统计和报告。
(4)环境保护组
由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牵头,成员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单位等组成。
主要任务:围堵、收容、洗消现场污染物;监测现场水体、大气、饮用水、土壤等污染情况。
(5)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
市公安局牵头,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任务:建立警戒区域,保卫撤离区重要目标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6)物资和经费保障组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组织、调集、运送及安排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药品、器械,启动财政应急资金并拨付到位。
(7)人员安置与生活保障组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成员由市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指挥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
(8)技术支撑组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领域应急专家、事发单位技术人员等组成。专家接到指令后应尽快赶赴指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手段,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主要任务: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技术咨询,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现场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发生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通信保障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成员由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信保障工作,通信抢修、设立备用应急通讯系统,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讯畅通。
(10)善后工作组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成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及保险公司、事发单位及村居(社区)等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勘查现场,快速理赔;临时保管遇难者遗体;为遇难者家属提供后勤服务工作,安抚遇难者家属,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等。
(11)舆情新闻信息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市燃气应急办、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任务:统筹协调和组织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做好事件舆情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4.1 预防
(1)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推进辖区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风险动态管理,辨识和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图,并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城镇燃气可共享应急资源数据库。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城镇燃气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并对本行业(领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危险源监测与监控,及时掌握辖区内城镇燃气的分布、规模、产能、仓储、应急装备、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等基本状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指导本辖区内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掌握本地区应急工作力量和应急储备物资,时刻做好应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
(3)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及时上报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的重要信息。各燃气企业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检查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2.1 预警分级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分别对应总则1.6节事故分级中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燃气应急办对安全事故信息进行评估,预测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级别。
当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市燃气应急办应根据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程序向燃气企业、周边单位和辖区内人员发布相关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做好防范工作。
4.2.2 预警信息发布
对于可预警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市政府根据相关部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上报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评估,发布预警信息。
(1)对于可预警的Ⅳ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由市燃气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政府授权发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2)Ⅰ级、Ⅱ级和Ⅲ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向上级部门提出发布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权限依法依规发布。特殊情况下,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预警信息,可不受预警级别限制。
4.2.3 预警信息内容
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发生或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咨询电话、发布范围等。
4.2.4 预警方式
通过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职能部门网站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众号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博、微信、户外电子屏、宣传车等媒体媒介发布预警信息;对特殊人群以及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传递工作。
4.2.5 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后,市燃气应急办、市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单位采取处置行动(包括信息跟踪、专家咨询、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应急救援装备转运、派出工作组和应急准备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4.2.6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市燃气应急办对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依据事态或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当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危险性降低或消除时,适时降低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对于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立即向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0595-85681444)报告,同时报市燃气应急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595-85697500)和市应急管理局(0595-85611135),30分钟内及时书面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受理报告、监测复核、先期处置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职尽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燃气品种类(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数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主动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应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2 先期处置
5.2.1 事发单位先期处置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做为第一应急响应者,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等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5.2.2 事发地镇级政府部门先期处置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发展,启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事故基层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处置。主要措施有: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有关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市、区的,要同时向相关市、区和泉州市政府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3 分级响应
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或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或跨县级行政区域经报上级政府同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先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按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和情况。上级有关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积极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2)IV级响应:发生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超出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处置能力,或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涉及多个领域,需要市级层面协调处置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由市城市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置建议,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或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指导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突发事件,可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上级政府和部门,并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4 应急响应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4.1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响应
(1)及时掌握燃气安全事故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有关决定事项和伟德betvictor 批示、指示;
(3)必要时协调驻晋部队和武警支队应急增援;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4.2 市燃气应急办响应
(1)将有关事故信息通报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2)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3)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5)及时掌握燃气安全事故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6)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4.3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响应
(1)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应急装备等应急资源参与事故应急处置;
(2)落实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4.4 现场指挥部应急响应
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技术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现场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遇险人员伤亡、失踪或被困等情况,涉及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相关装置、设备、设施损毁情况等;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划定警戒隔离区域,维持社会治安,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制定现场处置措施(工艺控制、工程抢险、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组织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
(5)组织抢修被破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
(5)指定现场联络员,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向市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确保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
5.4.5 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或一般事故险情严重程度扩大,超出晋江市的应急处置能力时,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按本预案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先期处置,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本市各方面应急资源,并报上级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上级政府指挥部成立后做好指挥权交接,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当启动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以下内容: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相关工作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现场的情况,组织制订并实施现场处置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3)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协调开展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应服从工作组牵头单位协调指挥,工作组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5)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并落实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有关决定事项。
5.6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事故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应采取一项或多项处置措施。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市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力量。
(1)综合协调组:通知、联络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2)抢险救灾组:根据事故类别和伤害类型,在充分考虑专家等各方意见基础上,初步评估事故后果和事态发展状况,迅速制定人员搜救、险情排除、危险源控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处置方案,合理调配专业人员、抢险装备和应急物资。并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
(3)医疗救护组:根据需要赶赴事故现场,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对救出现场的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工作,必要时转送医疗机构治疗。做好伤员救治的统筹、协调和支援。
(4)环境保护组: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物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留环境污染物的消除。
(5)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做好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封锁有关现场、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等。明确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做好人员疏散以及疏散集合点治安管理、医疗卫生、物资保障等工作。
(6)物资和经费保障组: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织、调集、运送及安排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药品、器械,启动财政应急资金并拨付到位。
(7)人员安置与生活保障组: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并做好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8)技术支撑组: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检验检测技术检定,评估事故现场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发生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通信保障组:开展通信抢修、设立备用应急通讯系统,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讯畅通。
(10)善后工作组:立即着手开展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慰问工作,安抚家属情绪,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做好事件跟进、稳控及相关法律解释工作,杜绝因本次事故再引起其他事件的发生,及时报告事件新情况新态势;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导向,引导舆论往积极方向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消极影响。
(11)舆情新闻信息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实时监控事故发生后网络舆情的发展。
5.7.1 先期处置
(1)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开展应对处置工作,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向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单位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地区、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及时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2)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3)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启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层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4)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研判、评估,决定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充分发挥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在先期处置中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响应、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先期处置措施:
①及时向社会发出危险信息或避险警告;
②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③立即紧急调配辖区内可以使用的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
④实时进行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⑤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⑥及时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要同时通报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并报告市政府;
⑦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7.2 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衍生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范围,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采取其他如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③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优先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④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⑤启用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⑥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避难场所、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灾后不出现疫情。
⑦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⑧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⑨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和封存物品。拆除、迁移妨碍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设施、设备或其他障碍物等。
⑩组织动员公民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鼓励和指导应急志愿者队伍、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参与事件处置工作。其中,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③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④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⑤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对重要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
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⑦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8 扩大应急
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当事故发展到本市层面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上级预案启动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上级应急预案启动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发生特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和较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结束应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宣布救援结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才能终止本预案。
当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相关危险因素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讨论研究,经现场检测评估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11 信息发布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处置的事发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有关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或指定专人回答媒体提问,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防止谣言误导和新闻炒作,最大程度减少和控制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和授权按程序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事故灾难损害核定工作,依法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迅速抓好落实。对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必要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影响区域内人员中毒、伤亡情况的排查和救治工作。
(3)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2 恢复重建
(1)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以及受损的民房,尽快恢复事发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一般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6.3 事故调查总结
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伟德betvictor 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晋政文〔2012〕51号)规定执行。
特大、重大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务院、省、泉州市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市燃气应急办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作为本预案修改完善的依据之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市燃气应急办公室建立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和各组成单位的联系方式,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见附件4)。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95-85697500。
有关紧急情况求救电话:
燃气公司24小时应急抢修电话:95158,公安(110、122),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电力抢修(95598),污染事故(12369),安全隐患举报电话(12350),市政府总值班室:0595-85681444、0595-85668285(传真)。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公司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当地中断的通信线路,建立并启动卫星或微波等机动通信方式,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
市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以消防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的应急力量;燃气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掌握区域内所有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
各燃气从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队伍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市燃气应急办掌握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和调用途径,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市燃气应急办负责监督各部门应急物资的储备。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城镇燃气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必须按规定配备。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实施医疗急救,各专业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充分利用120应急救援中心的技术力量,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指导或实施对伤员的救治。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运输保障;市公安局负责封锁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迅速组织对受损道路的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输通畅、快速、高效。
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8.1 预案培训宣传
市燃气应急办应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本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人、企业安全员、应急救援队伍等进行应急预案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特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应加强燃气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
城镇燃气行业企业应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适时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采用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多种形式。
市燃气应急办指导、协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市燃气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三年至少开展1次本预案的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实战能力,并将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市安办。
市燃气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其他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参照本预案修订、完善本级预案。
8.4.1 奖励
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4.2 责任追究
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未经授权,擅自向媒体提供涉及事故成因、责任等相关敏感信息的;
(8)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燃气应急办)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发布的《晋江市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废止。未涉及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9 附则
9.1 联系人信息变更
本预案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调整时,接任者自动成为本预案相应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本预案编制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换新联络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城镇燃气:指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调压站: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又称为液化天然气卫星站(LNG satellite plant)。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兼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和灌装站两者全部功能的站场。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存液化石油气,并将其输送给灌装站、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场。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在用户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置的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场所。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城镇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的统称。
天然气加气站: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CNG或LNG等车用燃气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天然气门站:是长输管线终点配气站,也是城市接收站,具有净化、调压、储存功能。
(1)消除着火源。抢险组负责将管道扩散区内的一切火源立即予以熄灭,尤其是下风方向。扩散区内的电气设备若不是防爆设备,只能保持原来的状态,应从扩散区外围切断电源;现场排险队员的动作要格外谨慎,不能碰撞出火星,也不能使用有金属触点的电话和手机,非防爆工具要抹上一层油,抢险人员穿上工作服进行抢险,并用水壶洒水,防止碰撞火花产生,扩散区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原地,不得随意发动行驶,消防车必须选择上风方向,切不可贸然驶入扩散区。
(2)设置警戒区。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3)消除泄漏。关闭泄漏点两端阀门,对泄漏部位进行开挖,更换漏气的管线。
(1)消除所有点火源。抢险组负责将扩散区内的一切火源立即予以熄灭,尤其是下风方向。扩散区内的电气设备若不是防爆设备,只能保持原来的状态,应从扩散区外围切断电源;现场排险队员的动作要格外谨慎,不能碰撞出火星,也不能使用有金属触点的电话和手机,抢险人员穿上工作服进行抢险,防止碰撞火花产生,扩散区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原地,不得随意发动行驶,消防车必须选择上风方向,切不可贸然驶入扩散区。
(2)设置警戒区域: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静风泄漏时,液化石油气沉在底部并向低洼处流动,无关人员应向高处撤离。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防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3)消除泄漏。切断所有液化石油气气源,启动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内的紧急切断阀,立即开启消火栓,向泄漏区域喷雾状水抑制和稀释液化石油气。
9.5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扑救可燃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焰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搬离的应尽量搬离到安全地带,不能搬离的应采用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并关闭气源阀门。
(5)储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卡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雾状水稀释,也可用泡沫、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储罐或管壁。火势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如果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能靠水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8)现场指挥部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总指挥必须及时做出准确判断,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9)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火灾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消防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立即停止供气,立即关闭储罐或管道截断阀,现场操作人员立即对储罐、管道附近其他管线或电缆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确定爆炸发生位置及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及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以及爆炸地点燃气残留情况及周围环境,初步判断是否存在二次爆炸和次生火灾、中毒事故的可能性。
(2)发生物理爆炸时重点关注爆炸现场相邻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生化学爆炸须关注现场点火源的情况,现场监测组加强事故现场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及气象条件监测。
(3)确定应急需求,调集应急救援力量,调集相应的消防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全力救助伤员,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域。及时疏散泄漏点下风方向附近的人员,并采取措施禁止明火。
(4)根据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采取有效的围堵措施,控制着火区域。对空气中未燃烧的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采用高压水雾水幕进行稀释或隔离,防止再次发生爆炸。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进行封堵抢修。
(5)组织企业、专家及各应急救援队,根据事故特性、燃气的性质、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6)充分考虑着火区域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降温控制和灭火现场处置方案,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7)处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出现意外情况时,立即撤离。
(8)各救援队伍要将现场事态的发展及处置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名称 |
主要任务 |
牵头部门 |
组成部门 |
现场指挥部 |
及时了解事件情况: ——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情况。 ——事件周围区域情况。 ——事件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 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综合协调组 |
负责协调救援队伍、设备与物资的调集,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间的联系协调,协调危险因素分析和具体处置方案制定,负责做好下情上传与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向市政府和省、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 |
市燃气应急办 |
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
抢险救灾组 |
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侦察、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工作,工作范围为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
消防救援大队 |
基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兼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专业抢险队伍、事故单位技术人员 |
医疗救护组 |
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按照“就近就快、专业对应”的原则,快速转送伤员组织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开展现场紧急医学援救工作;负责现场伤员伤情判断、住院治疗伤员伤情统计和报告。 |
卫生健康局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级医疗机构 |
环境保护组 |
围堵、收容、洗消现场污染物;监测现场水体、大气、饮用水、土壤等污染情况。 |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消防救援大队 |
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 |
建立警戒区域,保卫撤离区重要目标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
公安局 |
公安局、交警、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物资与经费保障组 |
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组织、调集、运送及安排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药品、器械,启动财政应急资金并拨付到位。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 |
人员安置与生活保障组 |
指挥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 |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 |
技术支撑组 |
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技术咨询,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检验检测技术检定,评估事故现场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发生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领域应急专家、事发单位技术人员等组成 |
通信保障组 |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信保障工作,通信抢修、设立备用应急通讯系统,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讯畅通。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移动通信、联通、电信等部门和单位 |
善后工作组 |
勘查现场,快速理赔;临时保管遇难者遗体;为遇难者家属提供后勤服务工作,安抚遇难者家属,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等。 |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及保险公司、事发单位及村居(社区) |
舆情新闻信息组 |
统筹协调和组织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做好事件舆情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
市委宣传部 |
市燃气应急办 |
单位名称 |
值班电话 |
传真 |
单位名称 |
值班电话 |
传真 |
泉州市委办 |
22282120 |
22289120 |
退役军人局 |
85681414 |
85682811 |
泉州市政府办 |
22386869 |
22287542 |
地震办 |
85667580 |
85660461 |
泉州市总值班室 |
22282150 |
22386229 |
红十字会 |
85668867 |
85617867 |
泉州市安办(应急局) |
22572820 |
22374214 |
良种场 |
88121249 |
88187684 |
伟德betvictor办 |
85681365 |
85680083 |
晋江海事处 |
85708450 |
85721396 |
政府办(总值班室) |
港务管理站 |
85769557 |
85686713 |
||
安办(应急局) |
85611135 |
85695135 |
消防大队 |
85693119 |
85625000 |
人武部 |
68206810 |
68206804 |
交警大队 |
85684514 |
82666133 |
宣传部 |
85681368 |
85665369 |
机场公司 |
85628602 |
85688540 |
发改局 |
85681572 |
85684119 |
边防大队 |
85689464 |
85621940 |
工信局 |
85681641 |
85686843 |
武警中队 |
88183971 |
88183971 |
商务局 |
82686005 |
82686000 |
烟草公司 |
85685967 |
85680379 |
教育局 |
85660291 |
85693576 |
经济报 |
82009876 |
82009757 |
公安局 |
82030000 |
85662110 |
供电公司 |
85683171 |
85688707 |
财政局 |
85681366 |
85681560 |
人保财险 |
85682063 |
85697786 |
民政局 |
85689394 |
85685574 |
人寿保险 |
85621603 |
85690633 |
人社局 |
85668348 |
85662348 |
电信公司 |
85670000 |
85678277 |
自然资源局 |
85681552 |
85665335 |
移动公司 |
85675866 |
13636999008 |
住建局 |
85681189 |
85621558 |
联通公司 |
36780020 |
36780046 |
规划局 |
82282211 |
82282212 |
青阳街道办事处 |
85601020 |
85601022 |
林业园林局 |
85609677 |
85608558 |
梅岭街道 |
85681229 |
85688404 |
城管执法局 |
85661600 |
西园街道 |
85602221 |
85602223 |
|
交通局 |
85681452 |
85682509 |
罗山街道 |
88181808 |
88186520 |
农业农村局 |
85622163 |
85626269 |
灵源街道 |
85738444 |
85738003 |
水利局 |
85690325 |
85683334 |
新塘街道 |
88129907 |
88129927 |
文旅局 |
85681543 |
85667778 |
陈埭镇 |
85180140 |
85191140 |
卫健局 |
85684489 |
85667153 |
池店镇 |
85985284 |
85988004 |
生态环境局 |
85682087 |
85623354 |
安海镇 |
85799080 |
85799028 |
市场监管局 |
85689090 |
85690169 |
磁灶镇 |
85880924 |
85887994 |
总工会 |
82038800 |
82038811 |
内坑镇 |
88386930 |
88385930 |
出口加工区 |
85950003 |
85950005 |
紫帽镇 |
85930700 |
85951515 |
广电局 |
85683864 |
85683673 |
东石镇 |
85586616 |
85599569 |
人防办 |
85625180 |
85627180 |
永和镇 |
88081185 |
88082830 |
供销社 |
85681236 |
85662132 |
英林镇 |
85481240 |
85481810 |
农机站 |
85681537 |
85692872 |
金井镇 |
85381065 |
85385525 |
商业集团 |
85681527 |
85697309 |
龙湖镇 |
85281164 |
85281001 |
邮政局 |
82822205 |
82820002 |
深沪镇 |
88282104 |
88286104 |
气象局 |
85635956 |
85683794 |
西滨镇 |
85186615 |
85186151 |
民宗局
|
85608582 |
85693012 |
经济开发区 |
85738505 |
85738030 |
备注:新奥燃气应急抢修电话:95158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备注 |
1. |
伟德betvictor办 |
85681365 |
|
2. |
晋江市政府办(总值班室) |
85681444 |
|
3. |
晋江市安办(应急局) |
85611135 |
|
4. |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85697500 |
|
5. |
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
85693119 |
|
6. |
晋江市公安局 |
82030000 |
|
7. |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
85684489 |
|
8. |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85682087 |
|
9. |
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85684514 |
|
10. |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5687065 |
|
11. |
晋江市气象局 |
85635956 |
|
12. |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22596119 |
|
13. |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消防服务有限公司(特勤消防站) |
27799119 |
|
14. |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泉州中化消防支队) |
87860119 |
|
15. |
泉州燃气呼叫中心(应急抢险电话) |
95158 |
|
16. |
泉州燃气调度中心 |
28286400/28286500 |
|
17. |
晋江市120指挥中心 |
120 |
|
18. |
生态环境局值班室 |
85623532 |
|
19. |
晋江市医院 |
85681718 |
|
20. |
晋江市中医院 |
86674272 |
|
21. |
晋江市第二医院 |
85794404 |
|
22. |
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 |
15959559120 |
|
23. |
晋江市东石中心卫生院 |
85593877 |
|
24. |
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 |
85180667 |
|
25. |
晋江市磁灶中心卫生院 |
85880240 |
|
26. |
晋江市华侨医院 |
88021885 |
|
附件6 晋江市城镇燃气场站基本信息表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一 |
液化石油气场站 |
|
|
|
1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
2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 |
吴育平 |
88336017 |
|
3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 |
韦双龙 |
13850716900 |
|
4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许经益 |
13799215618 |
|
5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 |
许速回 |
15159550856 |
|
6 |
福建省晋江厦华石化有限公司 |
魏瑞华 |
13559593864 |
|
7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杨心力 |
18759921091 |
|
8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黄少裕 |
15396559571 |
|
9 |
福建省晋江晋燃燃气有限公司 |
黄奇义 |
13805954069 |
|
二 |
天然气场站 |
|
|
|
1 |
泉州燃气有限公司晋江储配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
2 |
泉州燃气有限公司晋江门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
3 |
泉州燃气有限公司罗山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
4 |
泉州燃气有限公司内坑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
5 |
泉州市新奥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晋江美旗城加气站 |
许冠楠 |
13960296038 |
|
三 |
天然气管网公司 |
|
|
|
1 |
晋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王在基 |
17750793317 |
中低压管网 |
2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
魏劲聪 |
15905975553 |
高压次高压管网 |
四 |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
|
|
|
1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陈埭洋埭瓶装燃气供应点 |
李小海 |
13960368822 |
Ⅲ级 |
2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陈埭苏厝燃气供应点 |
苏冠群 |
15377959757 |
Ⅲ级 |
3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罗山第二燃气供应点 |
柯锦坤 |
13599241234 |
Ⅲ级 |
4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陈埭南湖燃气供应点 |
杨满沧 |
13959757406 |
Ⅲ级 |
5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陈埭宫口燃气供应点 |
林晓华 |
15880933533 |
Ⅲ级 |
6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青阳普贤液化气供应点 |
吴富强 |
15259528888 |
Ⅲ级 |
7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新塘塘市燃气分公司 |
柯维君 |
13459533337 |
Ⅲ级 |
8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陈埭涵口燃气供应点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Ⅲ级 |
9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罗山后林燃气供应点 |
吴鸿 |
13636953444 |
Ⅲ级 |
10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灵源张前燃气供应点 |
何剑英 |
15905033589 |
Ⅲ级 |
11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灵源灵水燃气供应点 |
吴式棍 |
13905073731 |
Ⅲ级 |
12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新塘杏田燃气供应点 |
王为堆 |
18905056255 |
Ⅲ级 |
13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新塘街道燃气分公司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Ⅲ级 |
14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罗山第三燃气供应点 |
许小玲 |
15260832337 |
Ⅲ级 |
15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陈埭西霞美燃气分公司 |
陈建军 |
15905026999 |
Ⅲ级 |
16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青阳燃气分公司 |
陈建军 |
15905026999 |
Ⅲ级 |
17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磁灶镇洋尾供应点 |
张谋波 |
18905059222 |
Ⅱ级 |
18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磁灶供应点 |
张谋波 |
13905059222 |
Ⅱ级 |
19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园街道王厝供应点 |
张谋波 |
18905059222 |
Ⅱ级 |
20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紫帽镇湖盘营业部 |
张谋波 |
18905059222 |
Ⅲ级 |
21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青阳街道青华供应点 |
张谋波 |
18905059222 |
Ⅲ级 |
22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洋埭瓶装燃气供应点 |
杨毅 |
13959716915 |
Ⅱ级 |
23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陈埭溪边第一供应点 |
丁志宽 |
18016548999 |
Ⅲ级 |
24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陈埭桂林第一供应点 |
林坤明 |
15959992778 |
Ⅲ级 |
25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青阳第一供应点 |
庄金塔 |
13799559578 |
Ⅱ级 |
26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陈埭湖中第一供应点 |
张俊彪 |
13599998200 |
Ⅲ级 |
27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园霞浯第三供应点 |
吴自强 |
13045979959 |
Ⅲ级 |
28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园霞浯第二供应点 |
吴振胜 |
13959757643 |
Ⅲ级 |
29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紫帽镇紫星液化气供应点 |
王思旭 |
85983665 |
Ⅲ级 |
30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陈埭江头第一供应点 |
丁金山 |
18760107777 |
Ⅲ级 |
31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陈埭江头第二供应点 |
丁金山 |
18760107777 |
Ⅲ级 |
32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园屿头第一供应点 |
洪良友 |
18659719592 |
Ⅲ级 |
33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园赖厝液化气供应点 |
赖昌册 |
13505941215 |
Ⅲ级 |
34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陈埭镇梧埭液化气供应点 |
林恬妮 |
13960367297 |
Ⅲ级 |
35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园霞浯第一供应点 |
吴世焕 |
13505003761 |
Ⅲ级 |
36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英林第一供应站 |
许速回 |
15159550856 |
Ⅲ级 |
37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英林第二供应站 |
许速回 |
13395066760 |
Ⅲ级 |
38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英林第四供应站 |
柯连团 |
13799544511 |
Ⅲ级 |
39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英林第五供应站 |
许速回 |
13395066760 |
Ⅱ级 |
40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永湖村第一供应站 |
蔡金巧 |
15905976933 |
Ⅲ级 |
41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龙下村第二供应站 |
杨金表 |
85589568 |
Ⅲ级 |
42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萧下村第三供应站 |
陈水声 |
13599758000 |
Ⅲ级 |
43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灵源大山后瓶装燃气供应站 |
王金龙 |
13675958303 |
Ⅲ级 |
44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安海型厝瓶装燃气供应站 |
王育平 |
13799878808 |
Ⅲ级 |
45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安海梧山分公司 |
尤丽雅 |
13285017724 |
Ⅲ级 |
46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郑厝瓶装燃气分公司 |
郑建悦 |
15359855358 |
Ⅲ级 |
47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内坑张坑分公司 |
张长江 |
13959752478 |
Ⅲ级 |
48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灵源灵水瓶装燃气供应站 |
吴建立 |
13805985283 |
Ⅲ级 |
49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安海庄头瓶装燃气供应站 |
陈由专 |
13859051153 |
Ⅲ级 |
50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安海西垵瓶装燃气供应站 |
颜安琪 |
13515055652 |
Ⅲ级 |
51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狮峰瓶装燃气供应点 |
吴锡流 |
13358583113 |
Ⅱ级 |
52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群峰瓶装燃气供应点 |
许经益 |
13799215618 |
Ⅲ级 |
53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金井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 |
许经益 |
88963888 |
Ⅲ级 |
54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鸿运瓶装燃气供应点 |
洪玉柱 |
85555407 |
Ⅲ级 |
55 |
福建省晋江厦华石化有限公司金井液化气供应站 |
曾国归 |
17346040997 |
Ⅲ级 |
56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晋江市陈埭供应站 |
吕士荣 |
15605002255 |
Ⅲ级 |
57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晋江市陈埭第二供应站 |
吕士荣 |
15605002255 |
Ⅲ级 |
58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晋江市梅岭街道联兴店 |
黄攸兴 |
0595-85074797 |
Ⅲ级 |
59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晋江池店赤塘第一供应点 |
林建喜 |
15905985553 |
Ⅲ级 |
60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晋江池店第三供应站 |
林文寿 |
18759939098 |
Ⅲ级 |
61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晋江池店昭商液化气供应站 |
苏浪 |
13489431041 |
Ⅲ级 |
62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一供应点 |
林连坛 |
13600776175 |
Ⅲ级 |
63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二供应点 |
蔡明志 |
13960318727 |
Ⅲ级 |
64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三供应点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Ⅲ级 |
65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四供应点 |
姚银世 |
88080306 |
Ⅲ级 |
66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五供应点 |
蔡建生 |
13600790801 |
Ⅲ级 |
67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六供应点 |
林荣辉 |
13808551453 |
Ⅲ级 |
68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八供应点 |
黄福泉 |
18060072606 |
Ⅱ级 |
69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九供应点 |
许连新 |
13959958054 |
Ⅲ级 |
70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十供应点 |
杨建宁 |
15959555472 |
Ⅲ级 |
71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十一供应点 |
庄锦珠 |
13599726776 |
Ⅲ级 |
72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和镇瓶装燃气第十二供应点 |
王丹丹 |
15395950879 |
Ⅲ级 |
73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一供应点 |
施海滩 |
13799555069 |
Ⅲ级 |
74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二供应点 |
许凉凉 |
13805955789 |
Ⅲ级 |
75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三供应点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Ⅲ级 |
76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五供应点 |
洪朝派 |
13655927227 |
Ⅲ级 |
77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七供应点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Ⅱ级 |
78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八供应点 |
洪龙帛 |
15375757497 |
Ⅲ级 |
79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九供应点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Ⅲ级 |
80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十供应点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Ⅲ级 |
81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十一供应点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Ⅲ级 |
82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十二供应点 |
苏明秋 |
15260816777 |
Ⅲ级 |
83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十三供应点 |
叶美和 |
13599275644 |
Ⅲ级 |
84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瓶装燃气第十四供应点 |
吴玉梅 |
18120633611 |
Ⅲ级 |
85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湖镇燃气供应站 |
施海滩 |
13799555069 |
Ⅱ级 |
86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灵源街道瓶装燃气第一供应点 |
翁连发 |
13788854088 |
Ⅲ级 |
87 |
福建省晋江晋燃燃气有限公司灵源街道燃气供应站 |
林光海 |
15375756632 |
Ⅲ级 |
附件7 晋江市城镇燃气场站可调用应急资源
物资、装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型式 |
存放位置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一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晋江门站 |
|||||
1. |
空气呼吸器 |
3 |
CRPⅢ-147-6.8-30-T |
晋江门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2. |
防爆对讲机 |
4 |
摩罗摩拉GP328 |
晋江门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3.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2 |
SQJ-IA |
晋江门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二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罗山调压站 |
|||||
1. |
空气呼吸器 |
1 |
CRPⅢ-147-6.8-30-T |
罗山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2. |
防爆对讲机 |
2 |
摩罗摩拉GP328 |
罗山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3.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1 |
SQJ-IA |
罗山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三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内坑调压站 |
|||||
1. |
空气呼吸器 |
1 |
CRPⅢ-147-6.8-30-T |
内坑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2. |
防爆对讲机 |
2 |
摩罗摩拉GP328 |
内坑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3.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1 |
SQJ-IA |
内坑调压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四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晋江储配站 |
|||||
1. |
空气呼吸器 |
1 |
CRPⅢ-147-6.8-30-T |
晋江储配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2. |
防爆对讲机 |
2 |
摩罗摩拉GP328 |
晋江储配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3. |
防冻服 |
1 |
/ |
晋江储配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4.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1 |
SQJ-IA |
晋江储配站 |
万江龙 |
13960283340 |
五 |
泉州市新奥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美旗城加气站 |
|||||
1. |
空气呼吸器 |
3 |
正压式 |
值班室 |
许冠楠 |
13960296038 |
2. |
防冻服 |
3 |
/ |
值班室 |
许冠楠 |
13960296038 |
3. |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
1 |
JL269 |
值班室 |
许冠楠 |
13960296038 |
4. |
测氧仪 |
1 |
ADKS-1 |
值班室 |
许冠楠 |
13960296038 |
六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辉耀液化气有限公司 |
|||||
1. |
空气呼吸器 |
2 |
正压式 |
消防柜 |
颜建军 |
15160779229 |
2. |
普通防护服 |
2 |
/ |
消防柜 |
颜建军 |
15160779229 |
3.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2 |
/ |
办公室 |
颜建军 |
15160779229 |
七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玉湖液化气站 |
|||||
1. |
空气呼吸器 |
1 |
正压式 |
消防柜 |
许速回 |
15159550856 |
2. |
防化服 |
2 |
/ |
消防柜 |
许速回 |
15159550856 |
八 |
福建省晋江市恒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1. |
空气呼吸器 |
1 |
正压式 |
营业厅 |
张谋波 |
18905059222 |
2. |
消防战斗服 |
2 |
/ |
营业厅 |
张谋波 |
18905059222 |
九 |
晋江市深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1. |
空气呼吸器 |
5 |
正压式 |
微型消防站 |
吕少雄 |
13559361102 |
2. |
便携式探测器 |
2 |
/ |
微型消防站 |
吕少雄 |
13559361102 |
3. |
消防服 |
8 |
/ |
微型消防站 |
吕少雄 |
13559361102 |
4. |
带压堵漏工具 |
1 |
/ |
微型消防站 |
吕少雄 |
13559361102 |
十 |
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1. |
空气呼吸器 |
1 |
正压式RHZKF6.8/30 |
应急物资库 |
王金印 |
18959990781 |
2. |
防爆对讲机 |
2 |
/ |
应急物资库 |
王金印 |
18959990781 |
3. |
带压堵漏工具 |
1 |
/ |
应急物资库 |
王金印 |
18959990781 |
4. |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
1 |
FAT-750 |
应急物资库 |
林光海 |
18959990781 |
十一 |
福建省晋江福埔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 |
|||||
1.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2 |
/ |
微型消防站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2. |
防火服 |
4 |
/ |
微型消防站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3. |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
2 |
/ |
微型消防站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4. |
堵漏夹 |
1 |
/ |
微型消防站 |
郑建雄 |
13505052929 |
十二 |
泉州市百源液化气公司 |
|||||
1.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2 |
/ |
微型消防站 |
吴育平 |
88336017 |
2. |
防火服 |
5 |
/ |
微型消防站 |
吴育平 |
88336017 |
3. |
隔热服 |
2 |
/ |
微型消防站 |
吴育平 |
88336017 |
4. |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
2 |
/ |
微型消防站 |
吴育平 |
88336017 |
5. |
堵漏夹 |
4 |
/ |
微型消防站 |
吴育平 |
88336017 |
十三 |
福建省晋江厦华石化有限公司 |
|||||
1. |
空气呼吸器 |
3 |
正压式 |
微型消防站 |
魏接璋 |
0595-85386898 13559593864 |
2.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1 |
/ |
微型消防站 |
魏接璋 |
0595-85386898 13559593864 |
3. |
带压堵漏工具 |
1 |
/ |
微型消防站 |
魏接璋 |
0595-85386898 13559593864 |
4. |
防化服 |
2 |
/ |
微型消防站 |
魏接璋 |
0595-85386898 13559593864 |
注:各场站均配备有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灭火器等常规应急救援物资,以各场站的应急物资清单为准,本表不再重复描述。 |
抢修抢险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性能 |
存放位置 |
1 |
抢修车 |
南京依维柯 |
2 |
好 |
公司 |
2 |
防爆灯 |
泛光灯 |
1 |
好 |
抢修车 |
3 |
手提防爆灯 |
聚光灯 |
2 |
好 |
抢修车 |
4 |
头灯 |
|
5 |
好 |
抢修车 |
5 |
警示牌 |
|
2 |
好 |
抢修车 |
6 |
警示桩 |
LZ-75 |
8 |
好 |
抢修车 |
7 |
警示带 |
|
2 |
好 |
抢修车 |
8 |
警示旗 |
|
10 |
好 |
抢修车 |
9 |
警示灯 |
|
20 |
好 |
抢修车 |
10 |
风向标(仪) |
|
1 |
好 |
抢修车 |
11 |
手套 |
棉质 |
20 |
好 |
抢修车 |
12 |
红色安全帽 |
|
1 |
好 |
抢修车 |
13 |
安全带 |
|
2 |
好 |
抢修车 |
14 |
安全绳 |
|
50 |
好 |
抢修车 |
15 |
反光背心 |
|
5 |
好 |
抢修车 |
16 |
耳塞、耳罩 |
|
5 |
好 |
抢修车 |
17 |
防护眼罩 |
|
5 |
好 |
抢修车 |
18 |
救援担架 |
|
1 |
好 |
抢修车 |
19 |
干粉灭火器 |
CF4 |
2 |
好 |
抢修车 |
20 |
防火服 |
|
2 |
好 |
抢修车 |
21 |
防静电服 |
|
5 |
好 |
抢修车 |
22 |
防静电鞋 |
|
5 |
好 |
抢修车 |
23 |
防水鞋 |
|
2 |
好 |
抢修车 |
24 |
连体雨衣 |
|
2 |
好 |
抢修车 |
25 |
正压呼吸器 |
|
1 |
好 |
抢修车 |
26 |
长管呼吸器 |
|
1 |
好 |
抢修车 |
27 |
急救医药箱 |
|
1 |
好 |
抢修车 |
28 |
防爆对讲机 |
|
4 |
好 |
抢修车 |
29 |
行车记录仪 |
|
1 |
好 |
抢修车 |
30 |
手持可燃气体检测仪 |
|
2 |
好 |
抢修车 |
31 |
U型压力计 |
8000Pa |
2 |
好 |
抢修车 |
32 |
精密压力表 |
|
1 |
好 |
抢修车 |
33 |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Tetra3 |
1 |
好 |
抢修车 |
34 |
激光检漏仪 |
|
1 |
好 |
抢修车 |
35 |
潜污泵(泥浆泵) |
|
1 |
好 |
抢修车 |
36 |
消防水带 |
与潜污泵配套使用 |
20 |
好 |
抢修车 |
37 |
防爆十字镐 |
385MM×910MM |
1 |
好 |
抢修车 |
38 |
防爆铁锹 |
340MM×175MM×940MM |
1 |
好 |
抢修车 |
39 |
防爆铜锤 |
8磅 |
1 |
好 |
抢修车 |
40 |
大锤 |
10磅 |
1 |
好 |
抢修车 |
41 |
消防斧 |
|
1 |
好 |
抢修车 |
42 |
梅花扳手 |
8-32 |
2 |
好 |
抢修车 |
43 |
开口扳手 |
|
2 |
好 |
抢修车 |
44 |
手捶 |
|
2 |
好 |
抢修车 |
45 |
钢锯 |
|
2 |
好 |
抢修车 |
46 |
手锯 |
|
2 |
好 |
抢修车 |
47 |
内六方扳手 |
英制/公制 |
2 |
好 |
抢修车 |
48 |
套筒扳手 |
英制/公制 |
2 |
好 |
抢修车 |
49 |
手提式工具箱 |
|
1 |
好 |
抢修车 |
50 |
活动扳手 |
|
2 |
好 |
抢修车 |
51 |
管钳 |
24、36、48寸 |
3 |
好 |
抢修车 |
52 |
阀门钥匙 |
|
1 |
好 |
抢修车 |
53 |
钢丝刷 |
|
1 |
好 |
抢修车 |
54 |
角向砂轮机 |
|
1 |
好 |
抢修车 |
55 |
十字镐/钢铲 |
DJ102/DJ205 |
1 |
好 |
抢修车 |
56 |
防爆风机 |
|
1 |
好 |
抢修车 |
57 |
铝合金梯子 |
|
1 |
好 |
抢修车 |
58 |
撬棍 |
|
1 |
好 |
抢修车 |
59 |
防爆组合工具 |
28件套装 |
1 |
好 |
抢修车 |
60 |
发电机 |
10Kw |
1 |
好 |
抢修车 |
61 |
线轴 |
|
1 |
好 |
抢修车 |
62 |
配电箱 |
|
1 |
好 |
抢修车 |
63 |
电缆 |
220v |
100 |
好 |
抢修车 |
64 |
黄油 |
|
2 |
好 |
抢修车 |
65 |
抹布 |
|
3 |
好 |
抢修车 |
66 |
法兰垫 |
DN25-200 四氟垫片 |
25 |
好 |
抢修车 |
67 |
检漏水 |
|
1 |
好 |
抢修车 |
68 |
松动液 |
|
2 |
好 |
抢修车 |
69 |
生料带 |
|
5 |
好 |
抢修车 |
70 |
黄油 |
|
2 |
好 |
抢修车 |
71 |
螺栓 |
DN50-200 |
60 |
好 |
抢修车 |
72 |
补芯 |
|
5 |
好 |
抢修车 |
73 |
放散管 |
|
5 |
好 |
抢修车 |
74 |
电熔焊机 |
|
1 |
好 |
抢修车 |
75 |
SPE电熔焊机 |
HTD-8 |
1 |
好 |
抢修车 |
76 |
SPE焊枪1小] |
PSH-O1 |
2 |
好 |
抢修车 |
77 |
木塞 |
各种规格 |
10 |
好 |
抢修车 |
78 |
堵气袋 |
各种规格 |
2 |
好 |
抢修车 |
79 |
止气夹 |
φ160以下 |
1 |
好 |
抢修车 |
80 |
鞍型修补 |
各种规格 |
1 |
好 |
抢修车 |
81 |
塑料管锯 |
|
1 |
好 |
抢修车 |
82 |
博世链电条锯 |
|
1 |
好 |
抢修车 |
83 |
电圆锯 |
|
1 |
好 |
抢修车 |
84 |
堵气袋 |
各种规格 |
2 |
好 |
抢修车 |
85 |
木塞 |
各种规格 |
10 |
好 |
抢修车 |
86 |
堵气袋 |
各种规格 |
2 |
好 |
抢修车 |
87 |
角磨机 |
LG180 |
1 |
好 |
抢修车 |
88 |
电锤 |
PR-38E |
1 |
好 |
抢修车 |
89 |
空气压缩机 |
W0.9/7 |
1 |
好 |
抢修车 |
90 |
正压呼吸器 |
|
1 |
好 |
仓库 |
91 |
救援三脚架 |
铝制材质 |
1 |
好 |
仓库 |
92 |
鞍型修补 |
各种规格 |
各1 |
好 |
仓库 |
93 |
SH系列塑料管道热熔对接焊机 |
|
1 |
好 |
仓库 |
94 |
旋转刮刀 |
RSR110 |
1 |
好 |
仓库 |
95 |
电动套丝机 |
ZIT-R2B |
1 |
好 |
仓库 |
96 |
液压弯管机 |
SWC-2A |
1 |
好 |
仓库 |
97 |
电焊机 |
ZX7-315 |
1 |
好 |
仓库 |
应急抢险物资 |
|||||
1 |
电熔弯头90° |
Dn200 |
2 |
好 |
抢修车 |
2 |
电熔弯头90° |
Dn160 |
2 |
好 |
抢修车 |
3 |
电熔弯头90° |
Dn110 |
2 |
好 |
抢修车 |
4 |
电熔弯头90° |
Dn90 |
2 |
好 |
抢修车 |
5 |
电熔弯头90° |
Dn63 |
2 |
好 |
抢修车 |
6 |
管帽 |
Dn250 |
1 |
好 |
抢修车 |
7 |
管帽 |
Dn200 |
1 |
好 |
抢修车 |
8 |
管帽 |
Dn160 |
1 |
好 |
抢修车 |
9 |
管帽 |
Dn110 |
1 |
好 |
抢修车 |
10 |
管帽 |
Dn90 |
1 |
好 |
抢修车 |
11 |
管帽 |
Dn63 |
1 |
好 |
抢修车 |
12 |
电熔套筒 |
Dn315 |
2 |
好 |
抢修车 |
13 |
电熔套筒 |
Dn250 |
2 |
好 |
抢修车 |
14 |
电熔套筒 |
Dn200 |
2 |
好 |
抢修车 |
15 |
电熔套筒 |
Dn160 |
4 |
好 |
抢修车 |
16 |
电熔套筒 |
Dn110 |
2 |
好 |
抢修车 |
17 |
电熔套筒 |
Dn90 |
4 |
好 |
抢修车 |
18 |
电熔套筒 |
Dn63 |
4 |
好 |
抢修车 |
19 |
镀锌内丝 |
DN15/20/25/32/40/50 |
各2 |
好 |
抢修车 |
20 |
镀锌外丝 |
DN15/20/25/32/40/50 |
各2 |
好 |
抢修车 |
21 |
铜球阀 |
DN15/20/25/32 |
各2 |
好 |
抢修车 |
22 |
铜球阀 |
DN50 |
1 |
好 |
抢修车 |
23 |
镀锌弯头 |
DN15/25/32/40/50 |
各2 |
好 |
抢修车 |
24 |
镀锌堵头 |
DN15/25/32/40/50 |
各2 |
好 |
抢修车 |
25 |
补心 |
20*15 |
2 |
好 |
抢修车 |
26 |
补心 |
25*15 |
2 |
好 |
抢修车 |
27 |
补心 |
50*32 |
2 |
好 |
抢修车 |
28 |
变径 |
40*15 |
2 |
好 |
抢修车 |
29 |
变径 |
32*40 |
2 |
好 |
抢修车 |
30 |
变径 |
15*25 |
2 |
好 |
抢修车 |
31 |
变径 |
65*20 |
2 |
好 |
抢修车 |
32 |
变径 |
50*15 |
1 |
好 |
抢修车 |
33 |
活接 |
DN40 |
2 |
好 |
抢修车 |
34 |
活接 |
DN50 |
2 |
好 |
抢修车 |
35 |
尖嘴阀 |
DN15 |
4 |
好 |
抢修车 |
36 |
球阀 |
DN15 |
4 |
好 |
抢修车 |
37 |
电熔套筒 |
Dn250 |
2 |
好 |
仓库 |
38 |
电熔套筒 |
Dn200 |
2 |
好 |
仓库 |
39 |
电熔套筒 |
Dn160 |
4 |
好 |
仓库 |
40 |
电熔套筒 |
Dn110 |
2 |
好 |
仓库 |
41 |
电熔套筒 |
Dn90 |
4 |
好 |
仓库 |
42 |
电熔套筒 |
Dn63 |
4 |
好 |
仓库 |
43 |
管帽 |
Dn250 |
2 |
好 |
仓库 |
44 |
管帽 |
Dn200 |
2 |
好 |
仓库 |
45 |
管帽 |
Dn160 |
2 |
好 |
仓库 |
46 |
管帽 |
Dn110 |
2 |
好 |
仓库 |
47 |
管帽 |
Dn90 |
1 |
好 |
仓库 |
48 |
管帽 |
Dn63 |
2 |
好 |
仓库 |
49 |
管帽 |
Dn32 |
1 |
好 |
仓库 |
50 |
注塑变径 |
Dn250*200 |
1 |
好 |
仓库 |
51 |
电熔变径 |
Dn160*110 |
1 |
好 |
仓库 |
52 |
电熔变径 |
Dn160*90 |
1 |
好 |
仓库 |
53 |
电熔变径 |
Dn110*90 |
1 |
好 |
仓库 |
54 |
电熔变径 |
Dn110*63 |
1 |
好 |
仓库 |
55 |
电熔变径 |
Dn60*40 |
2 |
好 |
仓库 |
56 |
电熔变径 |
Dn90*63 |
1 |
好 |
仓库 |
57 |
注塑弯头90° |
Dn315 |
1 |
好 |
仓库 |
58 |
注塑弯头90° |
Dn160 |
1 |
好 |
仓库 |
59 |
注塑弯头90° |
Dn110 |
1 |
好 |
仓库 |
60 |
注塑弯头90° |
Dn90 |
1 |
好 |
仓库 |
61 |
电熔弯头90° |
Dn200 |
2 |
好 |
仓库 |
62 |
电熔弯头90° |
Dn160 |
2 |
好 |
仓库 |
63 |
电熔弯头90° |
Dn110 |
2 |
好 |
仓库 |
64 |
电熔弯头90° |
Dn90 |
2 |
好 |
仓库 |
65 |
电熔弯头90° |
Dn63 |
2 |
好 |
仓库 |
66 |
注塑三通 |
Dn200*200*200 |
2 |
好 |
仓库 |
67 |
注塑三通 |
Dn200*200*160 |
2 |
好 |
仓库 |
68 |
注塑三通 |
Dn200*200*110 |
2 |
好 |
仓库 |
69 |
注塑三通 |
Dn200*200*90 |
1 |
好 |
仓库 |
70 |
注塑三通 |
Dn160*160*160 |
1 |
好 |
仓库 |
71 |
注塑三通 |
Dn160*160*110 |
2 |
好 |
仓库 |
72 |
注塑三通 |
Dn160*160*90 |
1 |
好 |
仓库 |
73 |
注塑三通 |
Dn160*160*63 |
1 |
好 |
仓库 |
74 |
注塑三通 |
Dn110*110*110 |
1 |
好 |
仓库 |
75 |
注塑三通 |
Dn110*110*90 |
2 |
好 |
仓库 |
76 |
注塑三通 |
Dn110*110*63 |
2 |
好 |
仓库 |
77 |
注塑三通 |
Dn90*90*90 |
1 |
好 |
仓库 |
78 |
注塑三通 |
Dn90*90*63 |
1 |
好 |
仓库 |
79 |
钢塑转换件 |
Dn200*219 |
1 |
好 |
仓库 |
80 |
钢塑转换件 |
Dn160*159 |
1 |
好 |
仓库 |
81 |
钢塑转换件 |
Dn110*108 |
1 |
好 |
仓库 |
82 |
钢塑转换件 |
Dn90*89 |
1 |
好 |
仓库 |
83 |
钢塑转换件 |
Dn63*57 |
1 |
好 |
仓库 |
84 |
短管 |
Dn200 |
2 |
好 |
仓库 |
85 |
短管 |
Dn160 |
2 |
好 |
仓库 |
86 |
短管 |
Dn110 |
2 |
好 |
仓库 |
87 |
短管 |
Dn90 |
2 |
好 |
仓库 |
88 |
短管 |
Dn63 |
2 |
好 |
仓库 |
89 |
注塑45°弯头 |
Dn315 |
1 |
好 |
仓库 |
90 |
注塑45°弯头 |
Dn160 |
2 |
好 |
仓库 |
91 |
电熔异径三通 |
Dn110*110*63 |
1 |
好 |
仓库 |
92 |
电熔等径三通 |
Dn63*63*63 |
1 |
好 |
仓库 |
93 |
电熔异径三通 |
Dn110*110*90 |
1 |
好 |
仓库 |
管理人员:黄永汉 联系电话:13860728111 |
序号 |
名称 |
理化性质 |
危险货物分类 |
灭火方法 |
灭火剂 |
1. |
天然气(甲烷) |
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熔点/℃:-182.5,沸点/℃:-161.5,相对密度(水=1)0.42(-164℃),相对密度(空气=1)0.55,闪点/℃:-188,爆炸极限(体积分数)/%:5-15。 |
第2.1项易燃气体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2. |
液化石油气 |
一种无色挥发性液体,不溶于水。熔点-160~-107℃,沸点-12~4℃,闪点-80~-60℃,相对密度(水=1)0.5~0.6,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2.0,爆炸极限1.5%~9.5%(体积比),自燃温度426~537℃。 |
第2.1项易燃气体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
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隔离、疏散距离,见表F1,紧急隔离区与下风向防备距离示意图见图F1。
表F1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隔离、疏散距离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小量泄漏 |
大量泄漏(>200L) |
||||
初始隔离/泄漏隔离距离(m) |
下风向疏散距离(m) |
初始隔离/下风向初始疏散距离(m) |
下风向疏散距离(m) |
||||
白天 |
晚间 |
白天 |
晚间 |
||||
1. |
天然气 |
100 |
/ |
/ |
800 |
/ |
/ |
2. |
液化石油气 |
100 |
/ |
/ |
800 |
/ |
/ |
图F1 紧急隔离区与下风向防备距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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