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良才
时间:2024-12-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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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6508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6508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111号 |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源支行 | 吴良才 | 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福谐小区1幢1005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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